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邀请函 | |||||||||||||||||||||||||||||||||||||||||||||||||||||||||||||||||||||||||||||||||||||||||||||||||||||||||||||||||||||||||||||||||||||||||||||||||||||||||||||||||||||||||||||||||||||||||||||||||||||||||||||
发布时间:2019/6/14 15:13:39 阅读次数:1874 | |||||||||||||||||||||||||||||||||||||||||||||||||||||||||||||||||||||||||||||||||||||||||||||||||||||||||||||||||||||||||||||||||||||||||||||||||||||||||||||||||||||||||||||||||||||||||||||||||||||||||||||
福建力佳 股份有限公司 报 价 文 件 询价单位: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资产评估项目(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水、电、气、行车等配套设施) 类 别:服务类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我司因业务需要,现拟进行资产评估,贵司如有意受托该项业务,请根据我司现有实际的情况进行报价。以便我司按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资产评估项目(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水、电、气、行车等配套设施) 评估内容: 1、土地及房产:土地总占地面积约为194亩,建筑物占地面积为61658㎡,总建筑面积为74220㎡,附《福建力佳建筑物一览表》; 2、铸造铸造准入许可证,空气能烘干房共11间。 3、设备:立式加工中心(NBP-1000)2台、数控车床(CAK5085nj)2台。 4、配套基础设施:水、电、气、配电室、空压站等附属物 二、评估地点: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A、合格报价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与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需是《漳州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评估类)》及入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目录》选库名单里的单位。 B、合格报价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评估报告出具时间: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80%(提供全额发票),出具评估正式报告支付剩余20%。 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6:30时。 2.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可向福建力佳有限公司招标办免费获取,若有询问,可按网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咨询。 七、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或以邮戳为准。 接收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72051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邮箱:bgb@lijia.cn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 报价文件说明 1. 报价文件 1.1. 报价人获取报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报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报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没有按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人没有对报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2. 报价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获取的,报价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现场考察 2.1. 报价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2.2. 询价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询价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报价人可利用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3. 经询价人允许,报价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询价人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询价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4. 报价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报价的直接资料。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询价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报价人在获得报价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提疑,应按报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出。 3.2. 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询价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3.3. 对报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福建力佳招标办书面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报价人可向福建力佳招标办指定联系人获取补充通知。 3.4. 报价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报价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截止时间的公告为准。报价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 二、 报价文件说明 4. 报价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4.1. 报价部分: 4.1.1. 报价函; 4.1.2. 《报价一览表》; 4.2. 资质证明 4.2.1. 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4.2.3.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4. 报价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2.5.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4.2.6. 报价人的类似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7.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质控措施及服务承诺; 4.2.8. 其他可以证明报价人资信、资质 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1、报价人必须提交上述条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报价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而被拒绝; 三、 报价文件的递交 5.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5.1. 报价人应将全部报价文件(含报价部分、资质证明及技术部分)进行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报价人有权拒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选办法 6.1. 截止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询价人要求地点。 6.2. 评选办法:最低价中选。 7. 废标 7.1. 在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应予废标: 7.1.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力佳建筑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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